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2012.02.30 卡關

因為題目遇到了問題
所以暫停回頭看看設計還有哪些機會

關注了一下
香港將推廣禁止拖網的法規(雖然拖網捕魚被視為是其中一種最具破壞力的捕魚方式,迄今只有少數國家實施禁止拖網捕魚。)
然而幾年後這項法規卻能夠讓香港漁獲量提高25%

以及因禁止拖網而產生的失業問題(全香港一半以上漁民失業)
也有提供相關配套措施能夠解決
想從這些資訊裡找其他的可能~






在香港水域禁止拖網捕魚有望於2012年12月31日全面生效。以下是關於實施該法例的一些常見問題及相關資料。
1. 禁止拖網捕魚有什麼好處?

對漁業界:
  • 若禁止拖網捕魚、控制捕撈船隊和其他漁業管理措施得以確實執行,估計在25年後,單位漁獲努力量將增加5至7成
  • 魚類資源的恢復能令從事小規模捕魚活動(如刺網、圍網)、潛水和休閒垂釣的社群獲益
對海洋環境:
  • 保護海洋的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環境的生態完整性
  • 漁業專家的研究顯示,於實施禁止拖網捕魚後(假設政府同時在海岸公園限制商業捕魚),預計只需約五年時間,魷魚和墨魚的數量將增加35%,珊瑚魚數量可增加20%;體形較大的魚類如石斑及黃花魚的數量亦會大幅增加40至70%
對公眾:
  • 增加本地海鮮的穩定供應和提高質素
  • 普羅大眾能享受更健康的海洋環境,學習和欣賞本地的海洋生物

2. 拖網捕撈所得的本地漁獲及海鮮供應有多少?

香港食用的海鮮約有85-90%是從外地進口,只有少於15%於本地水域捕撈(利用各種捕魚方式)或由魚塘及養殖場出產。拖網捕撈所得的漁獲只佔這15%中的一部分。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2005年的資料,拖網捕撈的漁獲只佔本地所有漁獲的40-45%(即26,700噸裡的12,000噸)。

香港漁獲的生物量及數量正在下降。拖網漁船捕撈而來的魚,平均重量只有5-10克!這些魚獲體積較細,不適合在市場售買,往往會以「雜魚」的方式出售,用以餵飼魚塘裡的養殖魚類如石斑等。

3. 禁止拖網捕魚將於什麼時候在香港正式實施?

香港立法會已於2011年5月18日通過禁止拖網捕魚的附屬法例。政府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開支預算(港幣17.2億元) ,申請於6月10日通過所需撥款。若申請獲得通過,政府將於2011年末推出漁船回購計劃,並向受影響的漁工發放特惠津貼及其他經濟援助。新條例於2012年底全面生效前,會有一年的過度期。

在宣布該方案後,受影響的拖網漁船漁民會有超過兩年時間考慮及準備在本地水域停止其拖網捕魚作業,轉而從事可持續的漁業作業,期間香港水域仍容許進行拖網捕魚。由於政府推出漁船回購計劃,預計在法例全面實施前,香港水域的拖網漁船數量將逐步減少。

4. 香港的漁業及相關文化會否因禁止拖網捕魚而終結?

不會。禁止拖網捕魚會打破海洋資源不斷被開發的惡性循環,讓海洋生態得以恢復,漁業資源亦會回升。若能有效執法並實施可持續的漁業管理措施,不僅能對香港的漁業界有所裨益,小規模漁業、生態旅遊、潛水及閒釣等工業均能受惠。

事實上,法例實施後,漁民仍然可以透過刺網、手竿釣魚、圍網及放魚籠等方法繼續漁業作業。漁業專家估計於禁止拖網捕魚(及在海岸公園禁止商業捕魚)後,預計只需約五年時間,魷魚和墨魚的數量將增加35%,珊瑚魚數量可增加20%;體形較大的魚類如石斑及黃花魚的數量亦會大幅上升40至70%。屆時,香港市民將可食用到更多本地出產的海鮮。

5. 受影響漁民在法例實施後能從事什麼工作?

根據政府資料,在香港400多艘於本港水域作業的拖網漁船中,約有一半漁民會因為年老或漁船老化而隨漁船回購計劃退休。那些有意繼續捕魚的漁民,可選擇在香港以外水域進行拖網捕撈,或轉而從事海洋生態旅遊、水產養殖及小規模漁業(如刺網、圍網及放魚籠等)。世界自然基金會與海洋相關行業的經營者、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進行了討論,了解到現時已有一些不同種類的就業機會與行業可供漁民選擇轉型。政府在經濟上及監管上的支援同樣重要。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鼓勵漁業社群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參與,共同探索更多可行的就業機會,協助受影響漁民轉型。我們的目標是幫助漁民利用他們的漁業技術和經驗謀生,同時保存重要和具歷史價值的漁業文化。

6. 在禁止拖網捕魚後,下一步應該做什麼?

在實施捕魚管制和措施去保護海洋生態的同時,與海洋相關的新經濟機遇將一一湧現(如渡輪服務、生態旅遊和休閒垂釣等) ;新工作可充分利用漁民現有的技術,但目前社會尚未深入探討禁止拖網捕魚所帶來的新機遇。

政府需要以作出投資的態度,視本地漁業為重要資產,方能保存這一重要且具歷史價值的工業。政府所建議的其他就業機會,包括投資於海產養殖和休閒垂釣/生態旅遊之上均是好的開始。然而這樣仍不足夠,政府應繼續積極與相關利益者商議,收窄漁民及商界之間的差距,以評估發展不同的就業機會所需的資源和政策改變。

7. 拖網捕魚是否本地漁業資源枯竭的唯一元兇

不是。除了具破壞性的拖網捕魚活動外,發展項目工程對自然海岸線和海床的持續入侵和干擾,亦是本地漁業資源遭破壞的另一主因。不斷對海洋生態帶來損害和干擾,無疑令脆弱、已衰竭的漁業系統進一步受威脅。世界自然基金會尤其關注以往及未來發展計劃(如竹篙灣填海工程及港珠澳大穚發展項目)的挖泥、污泥傾倒及填海活動,對生境喪失造成的累積影響和干擾。我們的環境監察團隊將繼續密切監視在生態敏感地區進行的新發展項目,利用我們的專業去提出建議,避免或使對海洋生物的威脅減至最低。

8. 在香港以外地區有什麼禁止拖網捕魚的例子?

雖然拖網捕魚被視為是其中一種最具破壞力的捕魚方式,迄今只有少數國家實施禁止拖網捕魚。在華南海岸,中國政府在水深低於40米的水域全年禁止拖網捕魚,並於五月至八月期間全面停止所有拖網捕魚、圍網及定置刺網活動。禁止拖網捕魚在1980年於印尼全國生效。廢除拖網為從事小規模捕魚的漁民創造新機會,他們的收入亦因而增加。澳洲、巴西、加拿大和馬來西亞等國家,已在近海水域設置禁捕區以保護海洋資源。有證據顯示,在較早時全面實施禁止拖網捕魚的地區,其海洋生態及漁民均得到裨益。

9. 世界自然基金會對拖網捕魚作業的立場

世界自然基金會只會支持以可持續發展原則作管理、有足夠管制和有效實施的漁業作業,確保不會損害敏感的生境地、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或非目標品種的數量。拖網捕魚作業會對脆弱的底棲生態系統和品種造成嚴重且不能逆轉的損害,並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有鑑於此,我們全力支持香港實施禁止拖網捕魚,並積極鼓勵政府採取適時及有效的可持續漁業措拖,為漁業及廣大社群謀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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